根据《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2020〕24号),结合《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和《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抽查事项内容,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予以公示。
附件:1.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附件1: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数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日期 | 实施部门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10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企业 | 2024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20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B级的企业 | 2024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30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C级的企业 | 2024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40 | 对区局登记管辖信用风险等级为D级的企业业 | 2024年7月至12月 | 信用监管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 拍卖行业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参照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开展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3%以上 | 清新区拍卖行业有关市场主体 | 2024年11月前 | 知识产权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 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行业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项、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抽查类别检查。 | 3%以上 | 清新区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商标印制行业有关市场主体 | 2024年11月前 | 知识产权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 广告行业双随机抽查 | 定向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3%以上 | 清新区广告行业有关市场主体 | 2024年11月前 | 知识产权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 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检查(或对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抽查) | 定向 | 检查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专业市场内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情况。检查企业专利标识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检查商标使用行为(含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商标印制行为等 | 3%以上 | 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市场(或2023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 | 2024年11月前 | 知识产权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检查(或对2023年地理标志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抽查) | 定向 | 检查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情况。 | 3%以上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单位(或2023年地理标志保护方面被处罚企业、违规企业) | 2024年11月前 | 知识产权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0(大、中型餐馆) |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 不定向 | 餐饮服务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 10 | 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 | 2024年3月 | 餐饮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集中配餐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 不定向 | 集中配餐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 1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2024年3月 | 餐饮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2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 定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条件检查 | 3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 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 2024年12月底前 | 质量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3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定向 |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不少于5批次 | 纳入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产品 | 2024年12月底前 | 质量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4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除机动车检测机构外)检查 | 定向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除机动车检测机构外)监督检查 | 3家 | 辖区内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除机动车检测机构外)监督检查 | 2024年11月底前 | 质量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5 | 打传规直专项抽查 | 定向 | 直销企业及关联主体是否存在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宣传等行为。 | 30% | 辖区直销企业及其关联主体(包括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等) | 2024年3月至12月 | 执法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6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定向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12家 | 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C级) | 2024年12月底前 | 食品市场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7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定向 | 特殊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0家 | 辖区内获证或备案特殊食品经营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食品市场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8 | 2024年特种设备使用(含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定向 |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66户 | 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特设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
附件2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配合部门 | 抽查数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日期 | 实施部门 |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 联合区烟草局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 清新区烟草局 | 10户 | 辖区内烟草商家 | 2024年11月底前 | 信用监管股 |
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跨部门联合抽查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定向 | 对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区道路交通运输局 | 2户 | 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 | 2024年11月底前 | 质量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学校、幼儿园) | 跨部门联合抽查 | 定向 | 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清新区教育局 | 8户 | 开展不少于1次跨部门联合抽查 | 2024年11月底前 | 餐饮股 |
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 2024年气瓶充装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定向 | 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监督检查 |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4户 | 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2024年12月底前 | 特设股,各镇市场监管所 |